两部门发文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

两部门发文: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

证监会与科技部日前正式公布《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鼓励企业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中享有的权益;同时,在发行审核进程中,明确监管层将对科技成果构成的股权确认给予一定的便利措施。  根据该指导意见,未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到达70;鼓励企业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中享有的权益,依法确认股权。  另外,该指导意见还明确支持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医治白癜风的特效药合实验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先行先试"政策,进行股权和分红权鼓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所实行的技术入股、股权嘉奖、分红权等,以公道的方式确认其在企业白癜风遗传中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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